迪庆:禁止在未开发敞开区域展开旅行、探险等活动

  为实在保护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安全与旅行次序,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天然保护区条例》《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文明和旅行厅关于标准天然保护地旅行活动的告诉》等法令和法规及相关文件精力,现就禁止在未开发敞开区域展开旅行、探险等活动公告如下:

  2.未开发、未建立旅行服务设施与安全保证办法的山地、森林、峡谷、湖泊等区域(如孔雀山、洗脸盆垭口至阿布吉措、环九子海、老药山等);

  5.把未开发敞开区域和私设“景点”“野景区”作为旅行服务产品进行推介、宣扬。

  因科研、查询、救援等确需进入未开发区域的,须提早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请求,经同意后方可进入。

  咱们倡议广阔游客挑选出正规景区旅行,参加具有合法资质和安全保证的户外活动,自觉遵守公共次序,保护生态环境,文明出行、安全旅行。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阔群众活跃监督违规进入未开发区域的行为,如有发现可拨打告发电线。

  各县(市)及有关部门将加强巡查管控与宣扬引导,实在保护安全、文明、有序的旅行环境。